该广告旨在促进餐饮业的言论自由,呼吁公众舆论。

国务院食品安全办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已就《关于促进餐饮环节自主表达的公告》征求意见。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,提高餐饮服务质量,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,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起草了《关于促进餐饮企业自主表达的公告》。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。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 1.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),通过填写首页“对话”栏目中的“决议调查问卷”提出意见。 2.发送电子邮件l 发送至 cyjgyc@samr.gov.cn。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“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环节自主表达的公告的意见”。 3、寄信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食品司(邮编:100088)。请在信封上写上“意见”。 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环节自主表达的公告》附件:安办A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环节自主表达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商务部,2026 年 2 月 6 日
(编辑:朱晓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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